期货行业警示案例汇编
(2026年第5期)
一、内部控制
案例1
(关键词:部分期货交易咨询
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
报送的监管报表中相关财务
数据有误)
【处理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事实描述】经查,GM期货2025年开展的部分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GM期货报送的监管报表中相关财务数据有误,反映出GM期货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GM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2
(关键词:关联交易、公司治理、
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处理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事实描述】经查,TH期货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是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缺失,关联方报告不完整。二是股东会召集和主持不规范,关键业务岗位人员缺位,缺乏有效制衡。三是业务规则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TH期货在第三方未达协议约定目标的情况下,仍然向其付款,且部分款项辗转汇到关联方名下。四是对部分第三方费用支付不规范,与部分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签订的协议计费依据不明确,商务会议存档材料未见识别信息,投诉处理流程存在缺陷的情况未整改到位,适当性系统客户资料上传不完整。五是个别董事任职资格备案材料填报不完整。上述事实反映出TH期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同时,上海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4日向TH期货出具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后,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违反规定】上述问题一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关联交易情况)的规定。问题二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明晰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的规定。问题三、问题四均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问题五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条第二款(报送、提供或者披露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一、责令TH期货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暂停TH期货的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
二、分支机构内控
案例3
(关键词:未落实监管要求,
未能妥善处置相关风险客户;
对风险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流于
形式;向监管部门及公司总部
提供不实材料)
【处理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事实描述】经查,DZ期货重庆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事实:未落实监管要求,未能妥善处置相关风险客户;对风险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流于形式;向监管部门及公司总部提供不实材料。上述情况反映DZ期货重庆营业部风险管理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DZ期货重庆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4
(关键词:与外部单位开展
不当合作,持续向外部单位
汇报经营状况,在人员、费用
等方面与外部单位存在混同)
【处理时间】2026年4月7日
【事实描述】经查,HY期货福建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与外部单位开展不当合作,持续向外部单位汇报经营状况,在人员、费用等方面与外部单位存在混同,反映出HY期货福建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上述情况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HY期货福建分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期货经营机构持续性经营规则,对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保证金存管、合规管理、风险监管指标、关联交易等方面作出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HY期货福建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5
(关键词:违规与第三
方机构开展居间合作)
【处理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事实描述】经查,JY期货浙江分公司违规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居间合作,相关情况反映出JY期货浙江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危及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JY期货浙江分公司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员工执业行为
案例6
(关键词:期货从业人员
违规买卖期货)
【处理时间】2026年4月7日
【事实描述】经查明,F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3月至今,F某就职于TF期货武汉分公司,是期货从业人员。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0月12日、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间,F某使用“刘某某”“李某某”等2个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累计成交18,503手,无违法所得。
【违反规定】F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五十三条(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参与期货交易的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期货交易)的规定,构成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参与期货交易的人员……)所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F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7
(关键词:违规开展交易
咨询业务)
【处理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事实描述】经查,D某在GJ期货从业期间,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在开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过程中,违规对期货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二是私下与客户约定分享收益。
【违反规定】上述问题一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的规定;问题二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期货交易咨询服务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者约定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D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8
(关键词:向其他公司介绍客户、
协助进行相关客户服务并收取佣金,
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处理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事实描述】经查,C某作为期货从业人员,未能有效遵守监管要求,向其他公司介绍客户、协助进行相关客户服务并收取佣金,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四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C某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山东省期货业协会工作提示
各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当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共同筑牢期货市场合规防线。在未来工作中,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勤勉尽责、合规展业,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规范的操作,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