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行业警示案例汇编
(2026年第6期)
一、内部控制
案例1
(关键词:未能健全并持续完善
覆盖分支机构及其业务的合规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处理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事实描述】经查,HY期货存在以下违规事项:未能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分支机构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内外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HY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2
(关键词:互联网营销管理
不规范、客户关系管理不清晰、
员工管理及薪酬管理不到位)
【处理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事实描述】经查,CY期货淄博营业部存在互联网营销管理不规范、客户关系管理不清晰、员工管理及薪酬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出CY期货淄博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内外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CY期货淄博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案例3
(关键词:员工管理、内部制度
执行及营销行为管理方面存在
缺陷)
【处理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事实描述】经查,DFHJ期货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员工管理、内部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反映出DFHJ期货合规风控流于形式,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二是对员工营销及服务行为管理存在不足。个别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建议;个别员工向客户发送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对接服务客户过程中,DFHJ期货未全面监测风险及留痕存档。
【违反规定】上述问题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期货经营机构持续性经营规则,对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保证金存管、合规管理、风险监管指标、关联交易等方面作出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的规定。问题二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DFHJ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风险子公司
案例4
(关键词:存在未严格遵守风险
管理公司之间业务隔离的要求、
内控机制存在缺陷、岗位人员
兼职等问题)
【处理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事实描述】经查明,GDGZ公司存在未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公司之间业务隔离的要求、内控机制存在缺陷、岗位人员兼职等问题。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十一条(风险管理公司备案开展本指引第三条第(四)项业务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期货公司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二)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应当配备专职合规法务、交易、风控、结算等岗位,不同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职……)、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与风险管理公司之间、风险管理公司之间、风险管理公司与期货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业务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风险传递、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五条(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和资信评估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及与客户的纠纷,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给予GDGZ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案例5
(关键词:违规开展“保险+期货”
业务)
【处理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事实描述】经查明,DFRZ公司在开展“保险+期货”业务过程中,合规风控存在缺陷,未能识别客户真实交易目的,客观上为不正当交易提供了便利。
【违反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误导或欺诈客户;(二)侵占、挪用客户资产;(三)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与关联公司之间、与客户之间、在服务的不同客户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或未公平对待客户;(五)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给予DFRZ公司“训诫”的纪律处分。
三、员工执业行为
案例6
(关键词:未取得期货交易咨询
业务资格,在互联网营销过程中
开展期货行情分析)
【处理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事实描述】经查,Z某在GZ期货从业期间,未取得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在互联网营销过程中开展期货行情分析。
【违反规定】Z某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三条(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从业条件。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不符合相关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活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Z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案例7
(关键词:利用他人账户
进行期货交易)
【处理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事实描述】SH期货Z某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违反规定】Z某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纪律处分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给予Z某暂停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的纪律处分。
山东省期货业协会工作提示
各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当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共同筑牢期货市场合规防线。在未来工作中,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勤勉尽责、合规展业,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规范的操作,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