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公布3起违规案件:4名客户受处分

2026-06-15 17: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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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记者陈玉静】近期,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公布3起违反交易所规则案件的处理情况,违规行为类型包括不遵守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对敲转移资金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共计4名客户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等纪律处分。

根据公告,汉川虹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按照郑商所向其发送的《风险警示谈话函》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风险警示谈话,未遵守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25〕5号,下同)第四十条规定,郑商所给予其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

陈俊在纯碱(884022)等期货期权合约上,存在相互交易转移资金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郑商所给予其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4个月的纪律处分。

胡宇岩、贺军霞在纯碱(884022)期权合约上,存在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郑商所给予其二人警告的纪律处分。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坚持依法从严,坚决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和违反交易所规则行为。广大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提高合规意识,自觉遵守规则,共同创造公平、有序的期货交易环境。各会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客户合规交易。

责编:陶纪燕|审校:张翼鹏|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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