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期货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

2026-07-26 15:45:08
分享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6日消息,中国期货业协会近日公示两则纪律处分决定,分别对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金期货)、山西三立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立期货)给予“限期整改”的纪律处分。

其中对东方汇金期货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提到,东方汇金期货河南分公司因存在未有效执行公司关于居间业务的制度要求、在评估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等问题,违反了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10日被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国期货业协会认为:东方汇金期货违规配合居间人担任挂名居间人,对居间人的管控严重不足,未能审慎评估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反映出内控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力,员工合规意识不足,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给予东方汇金期货“限期整改”的纪律处分,公司应当自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六个月整改期内暂停与居间人签订新的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存续的,不得与其开发的新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整改完毕后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

关于对三立期货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提到,三立期货因存在委托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客户开发,对员工异地展业行为、互联网营销行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存在较大缺陷,违反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27日被山西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立期货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首席风险官魏春苓因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同日被山西证监局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立期货时任法人机构一部部长张涵聪,现任市场部部长、时任法人机构一部部长李俊鑫因未恪尽职守,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日被山西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国期货业协会认为:三立期货与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居间活动,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有关规定。李旭和魏春苓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张涵聪、李俊鑫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

给予三立期货“限期整改”的纪律处分,并要求自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整改,十二个月整改期内暂停与居间人签订新的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存续的,不得与其开发的新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整改完毕后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给予李旭、魏春苓“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张涵聪、李俊鑫“训诫”的纪律处分。

责编:李文玉|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