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获悉,为持续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国际影响力,深化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郑商所正式推出“领航计划”专项试点工作,引导海内外相关产业企业在跨境贸易中采用郑州期货价格作为定价基准,推动“郑州价格”深度融入全球贸易体系。
据了解,本次试点以期货公司会员为申报主体,面向国内外产业客户,考核核心聚焦依托郑商所期货价格达成的跨境贸易合同实际执行规模。试点首年选取聚酯、油脂油料(850201)两大产业链5个成熟品种,包括PTA、PX、菜油、菜粕、花生期货。通过政策激励,推动更多外贸合同引入郑商所期货价格条款,逐步改变跨境贸易定价依赖境外指数的现状。
境内企业需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资质,境外企业可提供形式发票;所有参与企业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会员单位同样设有合规要求,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及交易所重大处罚。申报须由会员总部统一提交,一家实体企业仅能委托一家会员参与。同时规范收费标准,会员向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不超过单个项目支持费用的6%。
时间安排方面,项目备案窗口期自通知发布起至2027年1月31日,贸易合同执行量考核周期(883436)持续至2027年8月31日,结项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同步设定。考核将根据企业跨境贸易合同执行规模及排名予以支持,贸易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采用郑商所期货价格定价相关条款。
按照流程,会员单位联合产业企业完成备案申请,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领航计划”落地,将打通期货价格向跨境现货传导通道,依托我国聚酯、油脂油料(850201)产业优势,持续放大郑商所品种全球定价话语权,帮助实体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掌握定价主动,为大宗商品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