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大商所关于调整期货组合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宁证期货
中性
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期货组合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25〕429号)的要求,自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期货组合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以上,敬请各位投资者加强账户资金管理,审慎评估风险,理性参与交易,共同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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